雅安市人事局文件 雅市人发[2009]52号
雅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雅安市人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局(办)各科室,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雅安市人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雅安市人事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网络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作好网上舆论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雅安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我局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我局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雅安市人事系统网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市人事局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编办主任陈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方仕萍,党组成员、编办专职副主任詹国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光伟任副组长,局(办)各科室、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发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雅安市人事系统网络与信息的安全应急工作,处置系统内网络与信息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前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前,要预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险情巡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级别,并立即将事件情况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在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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