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推动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人才,近日黑龙江省先于其他省份率先推出了博士后特别资助计划。该计划重点资助年轻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并已办理进站手续)。每年的资助名额在10人左右,每人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中省财政负责10万元,博士后所在的设立博士后站点的单位负责10万元。博士后特别资助金作为科研经费使用。
特别资助计划每年评审一次。获得特别资助金要经过个人申请,单位遴选、同行专家评议、评审组评审等程序。为鼓励针对科技难题开展原创性研究工作,该计划的评审着重强调了申请人在科研方面的创新性,比如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的创造性成果,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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