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共同举办的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俄、美、英、南非、马来西亚等20余国、联合国机构和国外知名智库的100余名代表与会。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全面阐述了中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立场与实践。
从习近平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到国际电联专门推出全球网络安全指数新概念;从美国政府“严密审查”联想收购IBM的低端x86服务器部门,到微软Windows XP“退役”引发中国两亿用户的安全顾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近年来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习近平提出的“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等重要论断,把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必须指出的是,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与繁荣,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李保东对此提出四点重要原则:和平原则、主权原则、共治原则、普惠原则。毫无疑问,这四点原则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这里,着重谈谈坚持共治原则的重要性——事实上,此次举办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研讨会,就是朝着共治努力的一种体现;李保东在致辞中提出坚持对话与合作、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规范、保证各方共同参与等措施,不失为点名了网络共治的具体内容。
一个基本事实就是,网络属于每个人,也属于所有人。这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安全是全球性问题,各国在网络空间利益交融、休戚与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在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的背景下,各方应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互联网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中国政府在2000年的第十六届世界计算机大会上就提出了制定“国际因特网公约”的倡议,此外还通过立法严管中国境内各种形式的黑客攻击和网络犯罪活动。这些,都充分表明了中国推进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的真诚意愿。令人遗憾的是,个别国家在网络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以一己私利划线,炮制只适用于别国的“规则”。个别国家对自己损害别国主权和公民隐私的行径不进行应有的反思,反而把自己装扮成受害者,对他国进行无端指责与抹黑。这种虚伪、霸道的行径与网络信息安全共治原则背道而驰。
就在前不久,美国司法部起诉数名中国军人,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中国外交部、国防部相继对美方提出严正抗议和交涉,在美国国内也引起不少争议,不少公正的美国学者认为,美国起诉中国军人“网络窃密”,是一种强权、霸道的做法。正如美国前中情局官员雷· 麦戈文所言,当科技为人类社会带来新的挑战,大国需要寻找新的合作思路。网络安全合作同样需要特定的渠道保证对话通畅,而美方行为破坏了这样的对话,也阻碍了对双方都有益的合作。美国前情报人员斯诺登前不久就透露,美国国家安全局曾入侵华为总部的服务器,还曾监控数位中国前任国家领导人和多个政府部门及银行。这既进一步警示中国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也不免让人为美国“贼喊捉贼”的拙劣形象而贻笑大方。
总之,互联网具有超越国界的国际化特征,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挑战,迫切需要各国政府、行业组织、民间协会加强合作,加强沟通和协商,建立各国和全球信息安全的国际多边合作机制,共同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世界的安全。实现这一点,尤其需要美国等少数国家拿出表里如一的共治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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