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战略”是2011年由美国防部发布的首份美军网络空间行动战略。该战略制订了五大行动计划:将网络空间列为与陆、海、空、太空并列的“行动领域”,国防部以此为基础对美军进行组织、培训和装备;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御,从而更加有效地阻止、击败针对美军网络系统的入侵和其他敌对行为;加强国防部与其他政府部门及私人部门的合作,在保护军事网络安全的同时,加强电网、运输系统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防护;加强与美国的盟友及伙伴在网络空间领域的国际合作;重视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尽管美国一再强调行动战略重在防御,但从种种迹象来看,美军已经将网络空间的威慑和攻击能力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美军已正式建立网络司令部,统一协调保障美军网络安全、开展网络战等与电脑网络有关的军事行动。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概述
在网络空间安全立法方面,美国一直走在全世界的最前面。
当前美国国会的网络安全立法主要包括整合修订旧法律、审议通过新法律在内的一项系统工程,覆盖面宽、内容复杂,但脉络清晰且立法进程在加速。
自2002年以来,美国通过了近50部与网络空间安全有关的联邦法律,其中包括《1984年伪造接入设备及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1986年电子通信隐私法》、《1987年计算机安全法》、《1995年削减公文法》、《1996年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2002年国土安全法》、《2002年网络安全研发法》、《2002年电子政务法》、《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等。
近年美国国会关于网络安全主要综合性立法建议包括《2012年网络安全法案》、《确保IT安全法案》、众议院共和党工作组提出的综合性建议,促成了众议院的五个专门性法案以及奥巴马政府向国会递交的综合性网络安全立法建议等。其中,《2012年网络安全法案》是美国第112届国会关于网络安全最重要的法案。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纵观美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有以下五个方面很值得我国借鉴:
实施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美国的网络空间战略是从技术层面、资源层面、信息层面到法理层面抢占全球网络空间制网权和制高点的国际化战略,对我国的网络空间安全带来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刻影响。比如《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宣称,美国将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捍卫至关重要的网络资产。美国将像对其它任何威胁一样,对网络空间的敌对行为作出反应。美国保留诉诸武力的权利。
当前,美国拥有全球访问量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最大的视频网站YouTube、最大的微博平台Twitter和最大的社交空间Facebook。美国控制的ICANN掌控着全球域名地址。Yahoo拥有近5亿的独立访问者;Intel垄断着全球电脑芯片,IBM在全世界推行着“智慧地球”计划;Microsoft掌控着电脑操作系统;Apple Store主导着世界的平板电脑市场。
国土安全部在保护联邦信息系统方面的授权机制。美国的相关法案主张国土安全部在保护联邦信息系统方面的授权,美国国土安全信息网络均允许所有各州、主要都市地区在联邦、州和地方机构之间收集和分发信息,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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