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欧盟即将向Alphabet子公司谷歌发起正式反垄断诉讼,指控该公司滥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主导地位,并欲罚谷歌70亿美元。
报道称,欧盟委员会最快将在今天向谷歌发布所谓的“异议声明”,详细阐述对谷歌的指控。此次指控的焦点可能是谷歌坚持要求使用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商,安装一系列谷歌应用,否则就无法在手机上使用包括搜索在内的谷歌服务。这起官司将成为谷歌有史以来面临的最严峻监管挑战之一,可能对这家去年创收逾670亿美元的网络广告巨头构成威胁。美国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预计,谷歌今年的移动广告净营收约为340亿美元,在其广告净营收的占比超过一半。
事实上,欧盟竞争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早在去年4月,就对谷歌Android系统的运作方式展开调查,她当时还提出另外一项正式指控,认为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向自家服务。欧盟计划借助这两项指控分别对谷歌处以其全球年营收10%的罚款,也就是70亿美元。欧盟对谷歌的处罚手法,与其当年对待微软如出一辙,欧盟对可能存在的垄断从来就不手软,玛格丽特·维斯塔格除了对谷歌展开调查外,近期还多次在公开场合对苹果和Facebook提出警告,或将对这些互联网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
毫无疑问,一直把消费者权益摆在第一位的欧盟,近期频频向互联网巨头伸出反垄断大棒,用实际行动反对那些互联网新贵们一家独大,以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打击竞争对手。相比之下,在大额并购频发的中国市场,BAT们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收购合并不断,其规模堪比IPO,但监管部门在反垄断上,却少有动作,欧盟的做法是不是给我们提了个醒呢?
从去年以来,国内互联网领域就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老大娶老二”式的合并。简单一数,就有58同城和赶集网、滴滴和快的、美团和大众点评的合并,以及携程与去哪儿的合并,这些合并的共同点,就是合并双方都是各自领域内数一数二的企业,因而被戏称为“老大娶老二”。这类合并,自然为百度、阿里、腾讯、红杉等资本方所乐见,但同时不可避免地引出一个问题:业内巨头合并,市场份额都已占据各自所在领域的绝对垄断地位,是否会触发我国的反垄断机制?监管部门应不应该对此启动反垄断调查呢?
或许,面对质疑,BAT们会说,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可以实现各方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市场运营成本,有利于新产品开发,为消费者提供新的价值。可合并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又是什么呢?
毫不夸张地说,如今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放眼望去,除了BAT,还是BAT,从衣食住行游,还有哪个领域BAT没有涉及?哪个领域不是BAT占优势的?说得夸张一点,几乎是BAT扫过之后,寸草难生。而BAT三大生态圈,除了阿里巴巴原创的成分多一些,其他两家更多的都是“拿来主义”,长久以往不仅对产业创新发展并非好事,对消费者也并非幸事。
我们制定《反垄断法》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一家单独垄断市场,或者是几家企业联合操纵市场,尽管国内互联网行业面对反垄断话题时,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但事实上,地球人都知道哪些企业,在哪些领域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只是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监管部门态度有些暧昧罢了。如今,欧盟大张旗鼓地在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国内的反垄断部门是不是也可以少些暧昧,借鉴些别人的经验呢?
(责任编辑:安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