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草行业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烟草行业计算机网络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精神,为加强全省计算机网络(简称网络)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行业网稳定正常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分(市)公司、烟厂、县级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卷烟批发部。
    第三条 要求烟草系统网络微机操作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微机,因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计算机操作人员责任,负责管理者追究连带责任。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一条 网络设备使用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一、网络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1、网络设备必须放置并固定于配线柜中,放置配线柜的房间要求通风良好、消防设施齐备,并由专人看管;
    2、网络设备必须提供不间断电源以防止电源波动对设备的冲击;
    3、核心网络设备必须提供冗余电源,提高整体运行可靠性;
    4、网络设备需要定期更换管理口令;
    5、网络中心定期派工作人员检查各节点主要网络设备运行情况。
    6、法定节假日指定专人对网络设备的硬件安全和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7、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才允许对网络设备参数进行调整或对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二、操作规程:
    1、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前,通知用户网络需中断的时间;
    2、硬件设施维护规程:
    ⑴替换热插拨时,首先从系统中卸载要变更的模块,使之失效,然后再进行插拨操作;替换的新模块,在插槽固定好后,再通过系统参数使之生效;
    ⑵替换非热插拨时,首先关闭电源,然后对替换的模块进行插拨操作,替换新模块并固定后,最后在参数界面中配置参数,使之生效;
    3、络设备系统参数维护过程:
    ⑴在修改的过程中必须记录详细的工作日志;
    ⑵在修改设备参数前必须记录的原始参数状态;
    ⑶在修改过程中必须对修改的参数记录,以方便查错和参数恢复;
    ⑷修改后,必须对整个设备进行功能测试,查看其运行状态正常。
    第二条 服务器设备使用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服务器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1、必须放置于通风良好、消防设施齐备的房间,并由专人看管;
    2、服务器必须提供不间断电源以防止电源波动对设备的冲击;
    3、关键应用提供双机热备份机制,提高系统整体可靠性;
    4、服务器管理员口令需要定期更换;
    5、定期对服务器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包括CPU利用率、磁盘使用情况等;
    6、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才允许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对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7、管理员口令字必须妥善保管,临时离开管理员界面时必须锁屏。
    二、服务器操作规程:
    1、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前,通知用户服务需中断的时间;
    2、服务器系统软件维护规程:
    (1)在修改的过程中,必须记录详细的工作日志;
    (2)在修改服务器状态(如修改网络参数、安装驱动程序新软件)前必须确保所作的修改操作或新安装的软件不会对遭受软件功能造成损伤;
    (3)修改过程中必须对所修改的参数记录,以方便查错和参数恢复;
    (4)修改后必须对服务器进行功能测试,查看其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新软件是否运行正常。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一条大型应用软件在开发或购买之前应报省公司正式立项,成立由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条一般应用软件开发与购买应符合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避免重复开发,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应用系统对安全的要求,同步进行安全保密设计。
    第三条软件开发设计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开发环境和现场必须与生产环境和现场隔离。软件设计方案、数据结构加密算法、源代码等技术资料严禁流入生产现场、散失和外泄。
    第四条应用软件必须经过功能测试、试运行3个月以上,并通过系统评审3个月后,方可全面投入使用。 
    第五条规定软件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应建立应用软件文档管理制度、版本管理制度及软件分发制度,防止软件的盗用、误用、流失及越权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应用软件的非法修改。 
    第四章相关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一、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安静、严禁吸烟。
    二、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
    三、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机房内计算机设备。非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服务器及相应网络交换设备。
    四、不准在计算机机房设备上做任何与公司业务活动无关的事情,不准玩游戏(包括网上交谈和下棋等)。
    五、除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外,上机人员不得打开计算机机箱,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六、管理人员和用机人员应遵守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随意拉接电源。
    七、机房内任何设备、软件、资料未经机房负责人同意不得外借。
    八、机房必须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员由计算机系统管理员担任,值班人员应监控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九、计算机机房环境必须防火、防水、防磁、防静电、防雷电。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计算机机房正常温度应控制在20℃+5,湿度控制在相对湿度50%+10。
    第二条计算机机房值班员值班守则一、计算机机房值班员应遵守纪律、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二、计算机机房值班员应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规程,掌握常用设备的使用和计算机系统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值班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机房值班员每日须认真打扫机房卫生,清理尘灰,要保持机房的清洁。
    四、计算机机房值班员负责对在机房用机者的管理,应严格管理,随时纠正用机者的违章行为。
    五、计算机机房值班员应做好计算机系统的备份工作,对自动备份的系统;应做到每日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六、若遇到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检查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并关闭所有计算机、空调机等设备的电源,只留有网络服务器工作。应密切注意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网络服务器。
    七、每天记录计算机的运行状况,经常检查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计算机辅助设备。电源和空调机等设备的工作状态;随时监控机房温,湿度等运行环境,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八、计算机机房管理员应随时注意计算机机房的防火。防水、防静电情况,若发现火灾、水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
    九、机房值班员在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机房的电源、门窗,关闭电灯,注意锁门。
    第三条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守则:
    一、系统管理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奉献进取。
    二、系统管理员应带头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对外泄露计算机系统中的关键技术及有关数据资料。。
    四、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计算机系统有关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数据上报制度,当日12时前上报前一天数。
    五、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安全和数据安全负责,应定期做好软件程序与数据的备份,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维护,预防计算机病毒及计算机黑客对系统的侵害。
    六、系统管理员应做好计算机系统所用软件与资料的管理工作。
    七、系统管理员应掌握计算机系统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制定应急方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八、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设备管理维护管理负责,应努力做好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及维护工作。
    九、系统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日志的记录工作,对系统的运行故障及解决办法结果给予记录。
    第四条 计算机操作员守则:
    一、操作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二、操作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手册或有关规定操作,不做操作授权以外的工作。对计算机中有关设备参数设置和自己搞不清楚的文件和程序,切勿擅自更改。删除或运行。
    三、操作员应该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应保证输入数据的正确性,对各项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如发现错误应及时进行修改,在保证数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于当日21时前报当天数据。
    四、操作员必须使用自己的工号及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操作,严禁将自己的工号及密码泄露给他人,严禁盗用他人的工号、密码。操作员应该定期更改密码,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五、操作员应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对外泄露有关数据,操作员不得私自调阅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数据,保证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
    六、发现计算机设备出现问题、或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程序出错提示,应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取得联系,由系统管理员给予解决或提示解决方法。
    七、操作员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
    八、操作员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拆卸。安装各种计算机设备;不得将设备及其各部件私自出借。
    九、未经系统管理员允许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程序,如需安装与业务有关的程序;须报计算机中心,由系统管理员给予安装并备份留档。
    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强磁体及各类液体放置在计算机设备附近。
    十一、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严禁使用与业务无关的外来磁盘和光盘。
    十二、未经计算机中心及有关领导同意,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各计算机不得登录各种公共信息网络。应需登录公共信息网络的,首先应脱离公司网络,并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
    十二、禁止连结国际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应需登录公共信息网络的,首先应脱离公司网络,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登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对本规范的解释。
    第三条 各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adminadmi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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