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通过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也就是说,微博客用户要在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微博客账号注册信息真实是指用户提交网站注册的信息,用户使用微博客服务的名称可自愿选择。通俗地讲,就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对使用微博客浏览信息的用户,则没有限制性规定。
规定指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前,依法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针对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以及已开设微博客账号的用户,规定指出,在规定公布前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
为加强对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的保护,规定指出,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有义务保护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安全,并对网站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用户信息;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通俗地讲,就是不得买卖“粉丝”。
匿名微博为各种谣言的出笼和传播提供了土壤。为此,北京市12月16日公布实施微博管理新规,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注册用户信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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