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孩子急病需汇款”的电话诈骗案在上海频发。上海市儿童医院发出紧急警示称,半个多月里有200多名家长接到诈骗电话来医院找孩子,有的家长乱了方寸,半路上就向指定账户汇了款。“骗子能叫得出我的名字,说得出孩子的班级,我就宁可信了。”事后,家长们也在反思:到底谁动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随着数据信息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是一种“资源”,各种合法、非法的个人信息采集在各领域发生。丢失、泄露和滥用个人信息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面临巨大挑战。昨天上海市政协举办“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重点提案督办。上海市经信委表示,在利益驱使下,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已形成黑色产业链,电信、银行、保险、医疗教育、快递、房屋买卖等行业更成为信息非法获取和使用的重灾区。
对于个人信息被泄露引来的麻烦,许多人深有同感。“小孩一出生,就有人电话推销胎毛笔,然后是上幼儿园、各种辅导班,电话不绝。”游闽键委员说。去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两起特大个人信息外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2亿条,其中包括十万婴儿信息。“如此巨量信息的泄露已然不属于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而变成了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
究竟自己的个人信息通过怎样的渠道被泄露?游闽键说,个人信息采集一部分是网络运营商的行为,还有一部分是公共服务、公共事业部门。这些单位除了正常使用,还存在商用行为,如超出授权范围将数据打包给合作单位使用,甚至员工私下买卖数据。来自上海市公安局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去年以来上海市公安部门3次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中,119人被刑拘,其中有3名通信行业员工和1名政府部门外聘人员。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表示,将要求各企业做好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执行系统登入账号专人专用制度,严禁账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的重大操作,对涉及信息的相关账号,对申请、使用、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要及时注销账号及功能。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实行行政负责人责任制,信息安全一票否决”;“与电信代理商合作,需签署安全协议,明确代理商违规或违约行为需承担的后果,被代理的电信企业也要承担法律后果。”
不少职能部门与政协委员都认为,应当就个人信息安全考虑开展地方立法。目前涉及盗卖、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法条,只有《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确提及要追究泄露、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去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也有涉及,但“比较笼统、零散,难以形成严密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网”。
委员们建议出台《上海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区分个人敏感信息和一般信息,明确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原则和方式,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性质、归责原则、赔偿范围等。尤其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应作出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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