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律师的何悦委员对信息安全的问题十分关心,继去年提交《关于应尽快制定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提案》后,今年她又提交了《关于加快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提案》。
何悦指出,计算机信息犯罪已经扩展到几乎所有使用网络的领域,使互联网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但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信息安全制定专门的法律,同时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较快,有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已经滞后,缺乏可操作性。
何悦建议,应当通过立法避免侵犯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建议加快制定调整网络信息安全关系的基本法,在立法过程中应注意与既有法规的衔接。明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成立专门的网络安全机构。
“当前亟待通过立法提高网络空间的防御意识和能力,明确公民及各部门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说。他介绍,当前我国信息安全监管采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加强协调的体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有的工作无人做,有的工作都在做。为此,已经起草了《网络信息安全法》的专家稿,工信部将争取尽快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我国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有30多部,但是其中20多部是行政规章。”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袁旭阳表示,当前我国互联网立法数量多,执法依据充足,这在国际上也是较为先进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立法层次不高,多为行政规章。在管理方法上,更多是有关部门网下的职责简单地向网上延伸,多采用前置审批,缺乏有效的事中监管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他建议,立法要认真研究,不可过于仓促,以免执行时难以落实。在没有形成能够覆盖整个网络空间的法律之前,应首先制定针对网络运营商等关键群体的法律,以保住网络信息安全。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毛林坤表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极为重要,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些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障我国网络信息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应该继续研究新问题,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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