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P2P“去中心化”特点将使互联网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
在P2P技术结构中,“去中心化”特点使中心的意义被大大弱化甚至完全消解,网络传播结构的扁平化特征更加明显。P2P这样的网络传播结构,使互联网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网络信息传播的管理与控制更为复杂与困难。从管理的层面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 对不良信息内容的传播控制更为复杂
P2P技术及应用的迅猛发展,在培育大量用户的同时必然带来各类信息安全问题,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新的考验。
由于P2P技术应用的点对点传输,避免了第三方的有效监管,使不良信息内容的传播控制更为复杂,极易使一些局部问题扩大为全局性问题,一般问题演变成社会和政治问题。在法国巴黎的骚乱事件中,出现的闹事者利用即时通信等P2P现代通信技术手段约定集会地点、散布谣言、煽动民众情绪等现象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目前,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开放互连的特点和高速传播、多向传播的能力,将P2P应用软件作为其传播色情、有害信息的工具,对我国安全、社会稳定、执政方式、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思维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2. 版权问题将使P2P成为下一轮版权诉讼对象
随着宽带技术的发展,P2P点对点传输更容易导致盗版的泛滥,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也很难限制使用者侵犯版权。这意味着,P2P软件有可能成为盗版软件、盗版音乐、盗版电影的“天堂”。在大量非法复制下,电影、音乐、电视等各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如何保护,已成为规范P2P产业首当其冲的问题。
目前,P2P四种主体涉及侵权,包括软件平台提供者、种子提供者、下载者和种子汇聚发布网站。种种迹象表明,在P2P应用中难以回避的知识产权矛盾,已经日益突出。2005年10月26日,香港一名男子因利用“点对点”共享软件在互联网非法发放3部版权电影,被法院判定罪名成立。这是全球首次裁定BT有罪。无独有偶,同年10月24日,中国大陆飞行网因为其P2P平台“酷乐”(Kuro)而遭到起诉,案由是飞行网通过Kuro提供BT平台,每月向用户收取软件服务费20元。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3. 安全问题成为P2P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安全问题是现在P2P发展过程中最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由于P2P允许全球的电脑互联,其中别有用心的人可能利用网络和P2P系统的漏洞攻入到用户的电脑中,窃取重要的机密信息,甚至进行破坏,给用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些都是困扰P2P大力发展的因素。此外,P2P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诚信安全的网络环境,但目前IPv4网络由于IP地址不够,大量使用私有地址和网络地址变换器NAT,隐藏了使用者真实身份,也不利于网络安全。
三、P2P网络监管相关建议探讨
针对以上存在的种种严峻现实,以及P2P发展过程中安全问题的重要意义,在此对P2P的网络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1. 以行业自律的形式规范P2P产业发展
P2P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民间团体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建立新秩序。中国互联网协会已着手规范宽带“点对点”应用。2005年10月3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举行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宽带P2P应用推进联盟成立大会。联盟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把互联网上的创新发展和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推动我国宽带网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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