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长久、广泛有效的引导人类精神的力量,那就是文化。文化在任何历史发展过程中都起着引导方向的作用。对于信息安全行业来讲,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与发展,也会逐步形成了特有的行业文化——信息安全文化。
那么,什么是信息安全文化呢?
信息安全文化主要是由与信息安全工作相关的从业人员,以自己所处的社会文化为基础,在长期从事与信息安全工作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创造和培育而形成的、能够被绝大部分信息安全从业者和参与者认同和自觉遵循的一种社会文化。
信息安全文化渗透到所有信息安全从业者的内心深处,引导和制约着人们的自觉行为,成为一种潜意识的行为规范和看不到的“法律制度”和生活习惯。从深层次来说,信息安全文化体现着一种信息安全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心理归宿、心理预期、思维模式、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信息安全文化的中心原则,从国家层面来看,是以国家利益中的“国家安全”作为自己的中心原则;从单位组织层面来看,是以“单位组织安全”为中心原则;从个人层面来讲,是以“不侵犯他人信息隐私安全”为中心原则。信息安全的从业者和参与者,都能够从信息安全的不同纬度来定义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形成自觉性的信息安全遵循标准。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信息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的发展和变化。最早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形成了辩证的统一。早在2000多年前,“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成为兵家经典,即包含着信息对抗的朴素道理。《易传》中就有“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的精辟论述。
信息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磨砺,在当今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时期,信息安全文化又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来审视自身内容的变化。一方面要加强全社会对信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们的信息安全意识,可以在中学和大中专学校的教学中适当安排相应的课程以培育学生们的信息安全风险观念,在单位和公共场所宣传信息安全文化。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并把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地宣传,使人们习惯于信息安全风险的抵制,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核心部门,要认识到泄露国家秘密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
没有一个好的信息安全文化,信息安全必将走向极端。信息安全文化的核心理念应该是和谐发展,对抗与威慑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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