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3日下午,信息安全协调司欧阳武副司长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组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CA合法化专题研讨会”。工、农、中、建等九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参会,人民银行科技司李晓枫副司长就金融机构自建CA合法化问题传达了有关精神并做讲话。欧阳武副司长就《电子签名法》有关条款的理解、我国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当前电子认证服务市场现状及电子认证对公众服务的下一步管理思路等内容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电子认证服务是保障网银安全的重要手段,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CA机构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监管,按照政策、标准、规范运营,为公众提供合法服务。与会银行代表表示积极支持并且配合人民银行推动自建CA合法化工作,为公众提供合法的电子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