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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要将保护个人隐私纳入法制轨道

发布时间:2014-03-07 14:48 作者:张毅 来源:云南信息报 点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个人网络账户资金被盗用的情况不断出现。本届两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日前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加快个人信息安全领域法制建设》提案,就如何改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进言献策,继2013年之后再次呼吁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加强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在中国应用的领域越来越广、人群越来越多,中国已成为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侵犯个人隐私、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仅2013年11月,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境内服务器就接近90万个主机IP。

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的《2013 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指出,74.1%的网民在过去半年时间内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总人数达 4.38 亿,全国因信息安全事件而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达到了196.3 亿元。报告强调,信息安全影响网民的时间之长、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建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张近东认为,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个人信息日趋呈现出网络化与公开化的特点,但保护机制的短缺,使得恶意获取、非法倒卖、失职外泄个人信息的事件频频发生,直接威胁到了公民经济安全与人身安全。因此,一定要响应中央号召,“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就此,张近东在提案中从法律基础、责任主体、统一机制三个层面给出了建议。首先是“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用以明确信息保护范围与内容,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其次是“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自律机制”,从职责权限、审核监察层面严格要求涉事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第三是“建立统一的执法机制,确保法律贯彻执行”,以独立、专业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部门推动个人信息保护长期化、日常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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