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自身发展需要和监管单位合规要求的双重推动下,经过第一期5年的实践,深发行综合评估了一期工作的具体执行效果,认为采用外包方式在成本效益、服务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于2006年开始计划并评估新一期的灾难备份中心项目。深发行将新一期灾难恢复建设的目标定为:建立”两地三中心”的灾难备份系统架构,在同城建立应用级灾备中心,在异地建立数据级灾备中心;建立同城和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完成业务连续性规划咨询服务,包括风险分析,业务影响分析和业务连续性策略建议;制定灾难恢复预案,举行灾难恢复演练;完善双中心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流程。2007年,深发行开始灾难恢复二期建设工作,依然选择外包的方式,并通过招评标确定与一期的服务商GDS公司合作。
深发行新一期灾难恢复建设模式需要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提高深发行业务运营的抗灾、容灾能力;在技术上充分利用一期项目的成熟技术经验并加以完善和升级,扩充深发行的灾备体系,实现两地三中心灾难恢复能力;在成本上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投资,并利用外包模式节省一次性投资;在合规要求上进一步完善灾难恢复体系,制定完整的业务连续性恢复预案,满足监管和审计要求。
二、灾备建设成果
过去五年的灾难恢复建设外包服务带来了较大的收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便于银行集中精力于核心业务发展
选择服务外包,灾难恢复建设工作基本上由专业的外包服务商执行和开展,深发行里仅需要建立一个三人管理小组,便可完成全行灾备系统日常管理和定期的全行测试演练工作。通过服务外包,让深圳发展银行更好地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集中精力于自身IT大集中工程。同时,通过有效管理,加上外包服务商的专业性服务,灾难恢复服务质量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
2.便于银行快速高效建立灾难恢复能力
如果按照自建模式开展,仅灾备中心的基础建设一项就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灾备中心建成后还需要面临运维队伍的建设、培训、磨合、熟练的过程。而目前国家经济发展飞速,每年GDP均以8%左右递增,国内金融行业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从政策、业务、客户等各个方面对银行的业务连续性要求都是非常迫切并且高标准的。在这里,采用外包模式,灵活地运用拿来主义是很好的办法。在我行的灾备建设中,外包模式保证了灾备建设与IT大集中同步实施,同步投产;灾难恢复资源的获取既灵活又高效;同时专业的服务商的工作可以很好地符合监管要求和审计要求;在灾备建设上做到了宏观规划总体控制,避免了走一步看一步的做法。
3.便于银行合理控制成本
选择服务外包,可有效避免深圳发展银行在灾备方面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增长。直接投资包括人员编制扩充投资、灾备中心建设和运维投资、部分设备投资等方面,间接投资包括人员、场地和设备的管理成本等。改用每年支付租金和服务合同费的方式,以较低的成本投入实现了高质量的灾备恢复能力,对深发行来说是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
4.专业服务质量保障深发行灾难恢复能力
外包模式的灾备建设,其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所以,认真选择服务商是关键所在。经过认真甄选的第三方灾难恢复服务商具有专业的团队(如具备相应国际认证的CBCP专家队伍)、专业的知识体系(BCM理论及方法、ISO27001、ISO20000等)、能够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进而也就保证了我行灾备项目每个阶段的高质量。同时,银行本身应当在整个灾备体系运维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安全控制和管理,并且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来确保灾备建设的质量,从而达到确实提高灾难恢复能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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