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凭着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方便快捷的特点,正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人们在享受这一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消费模式的同时,也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损害。陈学稳委员建议,进一步规范网络购物行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
陈学稳委员建议,完善网络平台的管理责任和网络商家的资格认证制度。电子商务网站作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应当承担更多的审查义务,并建立资信管理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当买卖双方由于质量等问题产生纠纷,而买方无法通过网站找到卖方的真实信息,导致买方无法向卖方索赔时,商务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或先行赔付的责任。同时,为彻底杜绝网络欺诈,还应该将不法商家尽可能地拦截在网购的大门之外。
在网络购物中,卖家往往会提出很多“霸王条款”。陈学稳委员建议,凡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对其文字描述或发布图片的尺寸、像素、饱和度要进行规范,必须符合表里一致的原则;网站和商家要对消费者的信息负有安全责任,对擅自使用或转让消费者个人信息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负法律责任。针对目前虽然许多网购网站已推出了交易投诉平台,但仍存在网购投诉难的现状,建议各地工商部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建立专门的网络消费在线投诉系统,同时与传统媒体热线合作,对投诉资料进行核对和处置。
目前,虽然绝大多数购物网站都实行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但这种方式同样存在着系统安全和管理安全风险问题。系统安全主要是因为第三方支付都是在虚拟网络中进行的,网络安全性需要技术的支撑。而管理安全问题则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由运营商的“内部人”控制和管理的问题。为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应当投入必要的研发费用,从技术层面减少顾客支付信息的被窃取率,同时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
网购行业至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建议在总结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成果和实践应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国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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