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刚去医院作完孕检,返家途中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造访……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个人信息的泄露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有研究者统计,目前约有40部法律、30部法规和近200项来自工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保护措施似乎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蹒跚前行的个人信息保护终于又向前迈出一步。
日前,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第一个“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制定完成,正按程序报批。工信部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称,这个指南能为行业开展自律工作提供很好的参考,为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制定了行为准则。
众所周知,我国信息技术保护不容乐观,甚至已形成利用个人信息从事非法获利的黑色链条。特别是去年年底揭露出的中国互联网最大规模的泄密事件,将个人信息保护推向了风口浪尖,加之今年3·15爆出的上海罗维邓白氏兜售手中掌握的1.5亿中国中高端消费者信息,舆论再度哗然。
在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法律难产的大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的出台自然受到世人瞩目。但遗憾的是,这个指南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国家标准分为三种,分别是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将要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属于第三类,并非强制标准。”
既然并非强制标准,那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能起到多大作用?
赵直言,该国标没有强制执行的力度,更没有处罚措施,仅仅是倡导。他认为,“充其量能够引导行业内领军企业的行为,加之会对立法有参照作用。”除此并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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