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一直保管在身边未丢失,然而持卡人却收到短信称,自己的银行信用卡刚被人刷卡消费17.5万多元。警方表示,这起案件是典型的消费套现性质,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被泄露后,不法分子制作伪卡进行盗刷。
一日,许女士忽然收到一条短信,说她的银行信用卡刚被人刷卡消费17.5万多元。她立即联系银行客服查询,证实这笔消费确实存在。许女士立即进一步查询,发现信用卡是在一个饰品店内被人盗刷的,但银联上查不到该店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据悉,事发前一天,许女士在一家酒店刷卡消费。她还经常出差,曾在香港多次刷卡消费过。
警方表示,泄露银行卡信息的途径有很多,如刷卡时被人窃取账号密码,网上购物时误上“钓鱼”网站等。不法分子获取卡信息后,即可通过“克隆”卡盗刷。对此,我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银行卡时,务必提高警惕。
同时,警方提醒,市民应设置易于记忆但难以破译的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或保存在任何可能让他人看到或得到的地方。输入密码时,应用另一只手或身体挡住操作手势。刷卡消费时,要注意卡有没有在两台POS机上刷,因为另一台很可能是读卡器。
对于需要密码的非接触式网络在线交易,尽可能不在网吧、单位等公共网络上操作,不要随意登录不明网站,小心木马程序套取支付密码,定期更新支付密码。使用手机短信通知,这样可以随时监控银行卡的异常交易,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一旦发现信用卡被盗用,一定要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并搜集保存非本人使用的证据,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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