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一个风雷激荡的信息时代,信息,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世界的基本单位,亦构成了公民生活方式的基本要素。更或者说,信息,其实就是生活本身。
然而,信息时代的君临,固然代表了社会的进步,却也在无形中制造了一个安全黑洞。这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就像是附着在时代身上的一张血盆大口,吞噬着各种公民隐私式信息,各种势力将这些信息拿到市场上沽售,迅速兑换成大把大把的现金。
公民个人信息被如此糟蹋,岂能坐视不理?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针对此类犯罪的首次大规模专案行动。
公安部门的雷霆行动,斩获颇丰,令人欣慰。不过,当我们真的目击这些“战果”时,不免心中震骇、冷汗淋漓。以长沙警方打掉的一个名为“中国资源部”信息倒卖团伙为例,此团伙电脑中存储有数百G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涉及湖南、北京、福建等全国几乎所有省份,信息内容门类众多,从姓名、电话、住址、房产、车辆到手机通话详单、乘坐航班记录,详细程度令人咋舌。其中最新的信息还是近日刚更新的。据估计,该团伙搜集的信息量至少在1.5亿条以上。
而像这样神通广大的犯罪团伙,仅本次行动,公安机关就打掉了161个。还有多少漏网之鱼呢?真实的数字恐怕足以令我们夜不成寐。当我们天真地以为自己的各种信息安全无虞时,其实我们不过是生活在信息安全的幻象中掩耳盗铃而已。
最令人痛苦的是,此次执法行动查实,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中有机会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竟是泄露信息的源头。如此监守自盗,令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窥测并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院、国土、工商、民航等各个行业,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民个人信息席卷一空,打包兜售,获利不菲。很多“内鬼”仅此一项收入,每年轻轻松松进账6—10万元,真可谓无本万利。
信息安全情势之严峻,已经到了风雨飘摇的境地。公安部门的雷霆出击,在带给人稍许慰藉的同时,更多的是令人陷入更深的焦灼与无助。非常态、运动式的治理行动,终究只是挂一漏万、治标不治本,只要风声过去,那些暂时隐匿或蛰伏的信息犯罪团伙,难免报复式反弹,更加肆无忌惮和有恃无恐。
事实上,我们不得不严肃指出的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信息犯罪至今尾大不掉,跟监管滞后和打击不力有直接的关联。更重要的是,相关立法不宜再悬而不决,个人信息立法事宜,其实早在10年之前就已经提上了政府和立法机构的议事日程,然则迄今毫无建树,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说到底,立法迟滞,该为信息犯罪猖獗负责。
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我们热切希望,中国也能早日与国际接轨,制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捍卫公民信息安全于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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