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案件频发,一些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扰乱了公民个人生活。为此,日前民盟天津市委建议,应尽快制订公民信息保护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民盟天津市委了解到,当前我国个人信息频遭侵害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法律法规保护。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现行法律法规如护照法、居民身份证法等,存在操作性差、系统性不强、保护范围狭窄和主管机构不统一等诸多问题。另外,现行法律只限于追惩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数量、情节法律规定模糊,对普通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缺乏操作细则,对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而公民通过民法来保护个人信息常因“取证难、维权难、成本高”而“告状无门”。
对此,民盟天津市委建议,应进一步健全行政法规,对掌握大量公民信息的电信、医疗、教育等单位,应建立分级查询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部门从业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管理;尽快制订公民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视同个人无形资产,严厉打击出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根据公民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政府加强监管和治理,对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吊销执照、行政罚款、行政检查等方式实施,必要时应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保护个人信息的宣传力度,特别要普及网络常识,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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