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已有89家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网站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关闭。纵观这些被关停的网站,无不在以“反腐”“维权”“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同样,这些网站有的放矢地实施勒索犯罪,受害公民的个人信息被轻易外泄,更应引起所有网民的重视,多种新型犯罪行为正以无孔不入的姿态侵入并影响着网络生活。
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互联网其高效、畅通、迅捷的特性就为整个世界架起了一条沟通的桥梁,但显然,过度的自由也给了犯罪行为穿行无阻的空间。如果不施以恰当、有效的监管,任由有害信息滋生蔓延,小到公民自身的隐私大到国家的信息安全,都将经受严峻考验。因此,监督管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共识,政府更加应该从策略、体制机制、技术等层面,依法维护网络空间应有的公平和正义。
在许多互联网产业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一直为政府高度重视。欧盟委员会在2001年就制定了《网络犯罪公约》。公约规定了9类网络犯罪行为以刑法处罚:非法存取、非法截取、资料干扰、系统干扰、设备滥用、伪造电脑资料、电脑诈骗、儿童色情的犯罪、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行为。
据美国媒体报道,从2010年6月起,美国国土安全部分布在各地的指挥中心已开始执行“社交网络/媒体能力”项目,对网上公共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多个知名社交媒体及高人气博客均在监控名单中;早在2000年9月,俄罗斯就出台了《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对信息安全的目标、任务以及实施原则做出了明确界定,俄内务部特种技术措施局具体负责网络安全,接受网民关于不良网络信息及程序的举报;俄内务部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监控“推特”、“脸谱”等新兴媒体。
开放、自由是互联网的特质,但这种自由同样有边界。除这些明目张胆进行诈骗的网站之外,流传于网络空间的各种谣言、蒙蔽真相引发民众恐慌的不当网络公关等仍旧是网民深恶痛绝的乱象。打击网络有害信息,真正的力量来源于无数的网民,网民尽自己的义务监督举报,国家以雷霆之威果断查处,利国的目的本是为了利民,利国的举措最终也必将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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