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2年第7号消费警示,呼吁消费者进一步强化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育婴店办了会员卡,推销奶粉、婴儿用品的电话、短信就来了;刚刚买了新房,就接二连三地收到了装修公司的各种短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一些经营者泄露出去以后,生活中经常受到骚扰,令消费者反感。
对消费者个人来说,姓名、年龄、职业、收入、电话等,或许只是个人隐私。可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不少经营者来说,就成为潜在的消费信息,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于是,一些经营者便运用各种手段甚至是不正当手段,千方百计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用途。于是,一些掌握了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不良经营者,便做起了“倒买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勾当。
为此,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强化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避免或减少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家庭住址、住宅电话等重要信息,尽量只提供与消费有关的信息。必要时,消费者可考虑使用邮箱地址、办公室电话、单位地址等相对安全的信息来代替个人隐私性信息。
二、消费者如果确需办理会员卡等消费载体,在填写个人资料时要尽量简化。若使用相关证件复印件时,也要在上面注明使用用途,任何时间、场合,都要注重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消费者在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以及邮件时,也不要轻易相信,应多向相关方面求证其真实性和目的,以免上当受骗。四、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更要提高警惕,要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并注意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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