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一个公民最重要的证件。日常生活中办理各项大的时间都需要用身份证来办理。例如大到买房、买车,小到办个电话卡也需要身份证。这些原因都是为了让居民生活在更加有制度更加安全的社会里所必须实施的项目。
然而,身份证并不是唯一的保障。许多人在使用身份证时都是非常大意的。致使自己的身份信息泄漏,被有心的犯罪人员作为作案工具。
2012年5月,一个村民到曹县闫店楼镇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二代身份证,户籍员对他户口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这个户口已经被别人冒名顶替了。闫店楼派出所所长王爱华说,户籍员非常重视就向我汇报,说有一个人的户口被别人冒名顶替了,当时我就分析用他户口办理身份证的人一定是有事,甚至是大事,要不然一般老百姓有自己户口没必要冒名顶替别人。
安抚好前来办户口的村民,警觉的办案民警立即开始对全村一百多户居民信息和近15年的网上追逃人员再次梳理。王爱华所长告诉记者,在查询过程中发现在2001年2月8日有一起曹县公安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大案件,犯人身份不能确定。于是,2001年2月8日一名名叫付相忠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重大命案逃犯浮出水面,其照片和冒名付忠亮的办理身份证的人极为相似。在各方面取证的情况下,终于确认重大命案逃犯付相忠就是冒名顶替者。
身份证被他人占用,而且还是命案逃犯,听来不觉让人脊背发凉。属于非常严重的盗用他人身份证的案例。
另外,中顾法律网有关身份证盗用的法律咨询委实居多。
2010年11月5日
某网友称: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现在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找我还钱,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2011年4月2日
某网友称:中国电信公司,没经过我本人同意,私自盗用我的身份证,给他人办理了上网业务,我多次上电信公司,要求解决问题,电信公司一直推脱,不给解决。请问电信侵犯了什么权利?我该怎办?
2012年5月9日:
某网友称:闽侯电信分公司,在4.28下午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我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在闽侯电信营业厅给我已经存在的一个固定电话及所属的全部业务办理了移机手机,我想问问这是否构成了盗用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后续我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是否需报警。谢谢了。。。
因案例太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对于日常生活中总是需要身份证的问题,给广大网友提个醒。在办理业务时难免需要复印身份证件上缴存档,这样身份证信息的泄漏就会大大增加。所以在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禁忌以下步骤:
在复印好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下
仅提供XX银行————申请
XX基金扣帐———他用无效———————
记得要签注,写法分三行,用蓝色原子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交叉或接触,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
(责任编辑:腰编辑)